
2025 年高考录取基本结束了手机配资股票一览表,几家欢喜几家愁,有的同学发现被调剂到了不喜欢的专业,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别急,今天冯哥就给大家带来好消息:江苏省内不少高校是允许转专业的,只要你符合条件,就能给自己 “再选一次” 的机会!下面就为大家详细梳理一下江苏部分高校的转专业政策,满满干货,建议收藏!
01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所有按大类招生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经过学科大类培养阶段后,都应进入学科、专业培养阶段。
学生可申请录取学科大类内学科、专业准入,也可申请跨大类学科、专业准入。
学生在第二学期结束时准入某专业学习后,如有重新选择专业学习的意愿,可在第四学期规定的时间内再次申请专业准入。
学生申请学科、专业准入,需先行选修拟准入学科、专业的准入课程,达到拟准入学科、专业的准入课程学分要求及其他准入条件。
展开剩余96%各学科、专业的准入课程学分要求及其他准入条件参见“各院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跨大类学科、专业准入:
1.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外语类保送生、运动员班、艺术类专业学生等,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本科学生;
2.由低学历层次转高学历层次的(如:非医学转医学,或本科转本硕、本博连读);
3.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
4.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02东南大学
0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申请对象:
2023级、2024级在籍在校本科生,除有下列情形者外,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受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或学校有相关规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04南京师范大学
05南京农业大学
06中国药科大学
1申请对象
2024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一年级学生,不包含留级学生和复学学生,不包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特色培养计划学生)。
2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不存在未撤销的纪律处分。
4.无考试作弊、发表论文抄袭等学术不诚信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5.学生只能跨招生大类填报专业。
6.学生一年级上学期所有必修课程总评成绩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等;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等。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本科期间已进行了一次转专业的学生。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5.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形。
07苏州大学
08河海大学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兴趣或特长;
(三)在校期间未办理过转学、转专业;
(四)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五)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六)招生入学时未限定不得转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确认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不含隐瞒病史入学者),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可个别申请转专业;
(二)一年级学生,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申请转专业;
(三)二、三年级学生,从高考录取分数高的专业,转入高考录取分数低的专业,可个别申请转专业;
(四)二、三年级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有相关材料证明已取得一定的学业成果,为更好地扬其所长,可个别申请转专业,由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和拟接收学院考核通过后转专业;
(五)经学校认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可个别申请转专业。
特指民族生申请转专业,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申请转入经管法学类专业学习;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返校后,根据本人意愿,给予一次免试同城校区转专业机会;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按规定应退学的;
(三)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五)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
(六)就读四年级的。
09南京医科大学
1转专业类别
转专业分为选拔类转专业、特殊困难类转专业以及退役复学转专业。
1.选拔类转专业:适用于本科一年级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选拔类转专业共分为两轮。分别在大一第一学期结束(第一轮)和大一学年结束后(第二轮)进行。第一轮面向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接收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第二轮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接收专业包括所有本科专业。
2.特殊困难类转专业:适用于确有特殊学习困难或身体原因难以在现专业学习但转专业后有利于其成才的学生。
3.退役复学转专业: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
4.长学制(天元班)转专业:适用于天元卓越班、天元创新班学生。
2转专业限定条件
1.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2.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3.5+3一体化专业、长学制(天元班)专业不纳入前3类转专业接收范畴。
4.已成功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非临床医学类学生最多有两次转专业机会,临床医学类学生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5.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3转专业基本条件、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选拔类转专业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拥有健康体质和健全人格,体质测试合格(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需申请保健及格)。
3.申请转专业学生为在读(不含休学)一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定向学生、专转本、二学位学生)。
4.申请转专业学生已修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5.成绩要求:
|第一轮选拔:大一第一学期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的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方可报名临床医学专业;
|第二轮选拔:大一第一学年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的方可报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大一第一学年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的方可报名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大一第一学年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的方可报名预防医学、基础医学、法医学、临床药学专业。申请转入其他非控制类专业学业总评成绩排名不作要求。
|说明:学业总评成绩是对所有核心课程(CC)和非核心必修课程(NC)的初修成绩按课程学分加权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免修、体育保健及格课程不纳入成绩统计。计算公式如下:
排名占比=名次/专业人数*100%(四舍五入法取整,不保留小数位)
(二)转专业流程
1.第一轮
(1)大一第一学期,由教务处公布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第一轮可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及相应选拔机制。
(2)第一学期成绩公布后,学生根据要求自愿填写并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完成线上申请审核环节。
(3)学业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的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可参加综合评价考核。
(4)第一轮转专业最终录取方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高考分数/高考满分*100*30%+第一学期学业总评成绩*40%+综合评价分*30%。
2.第二轮
(1)大一学年结束后,由教务处公布可接收转专业目录和拟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及相应选拔机制。
(2)大一所有成绩公布后,学生根据要求自愿填写并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完成线上申请审核环节。
(3)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后按照1:1.2进入面试。
(4)转专业最终录取方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记录(笔试无论考核几门,最终笔试成绩折合成一个百分制成绩记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只有面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3.录取:最终按照可接收名额和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并将初步结果向学生公示,履行发文程序。如中途放弃转专业者,须在学校发文之前提出书面申请。
二、特殊困难类转专业
1.特殊困难类转专业条件
(1)因身体原因,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确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继续学业者;
(2)对现所学专业不感兴趣,且原专业课程学习存在较大困难但转专业后有利于其成才的学生。
2.转专业流程与要求
(1)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学校控制类专业。
(2)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学生于二年级或三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周,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转出学院审批,转出学院将审批表和转专业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与党委学工部会同转出、转入学院确认学生基本情况。逾期不受理。
(3)第一学期第二周,转入学院组织专家组(专家组应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高以上的专业教师等至少3人组成)对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特殊困难类转专业面试考核表》,并将面试考核表和学生申请表于第二周结束前报给教务处。
(3)教务处对《南京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文。
三、退役复学转专业
1.退役复学类转专业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应征入伍服兵役满2年退役的学生。
(3)在校和服兵役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申请转专业学生已考试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5)申请转入控制类专业要求应征入伍前的学业总评成绩达75分及以上;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无成绩要求。
(6)2015年及之前入学后服兵役退役后不可从本二批次申请转入本一批次专业(专业录取批次参照江苏当年录取批次)。
2.转入专业名额
退役复学后转专业名额单设,即控制类专业转入名额与非控制类专业转入名额分别不超过当年退役复学申请转专业人数的50%(进一法)。
3.转专业流程与要求
(1)退役复学后的第一学年第一周内向转出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转出学院审批,转出学院将审批表和转专业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受理。春季退役同学等一学期后(秋季)再申请退役后转专业。
(2)第二周,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名额与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组织考核。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类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多于该类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后按照1:1.2进入面试。
(3)转专业最终录取方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记录(笔试无论考核几门,最终笔试成绩折合成一个百分制成绩记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只有面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4)学院按照可接收人数和总评成绩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处将初步结果向学生公示。
(5)教务处对《南京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文。
(6)中途申请放弃转专业者,须在学校发文核准转专业之前提出书面申请。
四、长学制(天元班)转专业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拥有健康体质和健全人格,体质测试合格(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需申请保健及格)。
(3)申请转专业学生为在读(不含休学)一年级天元卓越班、天元创新班学生。
(4)申请转专业学生已修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记录。二级制成绩需合格,五级制成绩需达到中等及以上。
(5)学业总评成绩
专业排名要求(免修、体育保健及格、等级制课程成绩不纳入统计范畴)在本专业前20%可申请转专业。
(6)“天元”系列专业可互转,其他专业暂不纳入接收专业范畴。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10南京中医药大学
|转专业条件及限制
第一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申请参加学校每年统一组织的转专业遴选。
第二条 根据我校专业设置、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情况,将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分为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专业(简称“医学类专业”)和其它专业。
第三条 根据专业招生要求、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受到以下限制:
四年制、五年制专业不能转入八年制或九年制等长学制专业;八年制专业不能转入九年制专业;高考选科应符合转入专业当年招生选科要求,不符合选科要求的,需要通过选科加试,其中转入医学类专业的由学校组织化学加试(2023级学生须选择化学或生物中一门加试),转入其它专业的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自行设置加试科目并组织考试。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要符合下列条件:
1.在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4.入学后必修课首修成绩全部及格及以上;
5.申请转入医学类专业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考试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列拟转出专业年级前10%(含),申请转入其它专业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考试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列拟转出专业年级前30%(含),平均学分绩点以首修成绩计算(下同);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6.符合拟转入学院根据专业培养需要提出的专业附加要求。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以转专业:
1.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等定向或委培医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针灸推拿学视力残疾班、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
2.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3.取得学籍后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4.达到退学条件者;
5.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6.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11江苏大学
1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3南京邮电大学
14南京林业大学
15江苏师范大学
学生对某专业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并具备相应潜质,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违纪处分,原则上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原则上须降级学习。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亦可申请转专业:
1.经医学确认学生有某种疾病且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因学校专业调整或所在专业停止招生,导致参军入伍、延迟毕业、保留入学资格等情况的学生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者。
申请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受理:
1.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者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招生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含定向生、艺术类、体育类、合作办学类等);
3.属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
4.就读三年级(含)以上年级,或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学生;
5.尚在休学期间的学生;
6.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学生;
7.应予退学者;
8.有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情况的。
16南京工业大学
17扬州大学
18南通大学
19南京审计大学
20南京财经大学
21苏州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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